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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 廣州推公派留學“菁英計劃” 留學生每月可補貼1.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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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從廣州市留學人員服務中心獲悉,2018年度廣州市公派留學“菁英計劃”項目申報日前正式啟動。據悉,項目資助選派留學人員留學期間的生活費,并提供往返一次的國際旅費,生活費標準為1.3萬元月。  廣州生源名校優秀生可報名  今年是廣州第8年實施“菁英計劃”。項目面向廣州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選派一批優秀青年人才到國際知名高校的相關專業,師從一流導師攻讀博士學位或進行博士聯合培養。  2018年“菁英計劃”面向對象與去年一致。包括廣州地區具有博士學位授權點的高校、科研院所及其在冊全日制優秀學生;與廣州市簽署“菁英計劃”留學項目合作協議的國內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在冊全日制優秀學生。國家“985工程”高校及港、澳、臺地區名列全球前200位高校的在冊廣州市生源全日制優秀學生;廣州市屬(含區屬)企事業單位及其優秀在職人員。  該項目選派類別包括兩類:一類是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含博士研究生和碩博連讀研究生,碩士研究生階段不予資助):留學期限為36~60個月(3~5年),具體以留學目的國及院校學制為準;另一類是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攻讀博士學位期間赴國外從事課題研究):留學期限為6~24個月,具體期限以聯合培養雙方確定的時間為準。  資助經費市財政全額承擔  據介紹,項目資助對象分為意向培養和定向培養兩類。意向培養人員指申報時具有學成歸國后服務廣州的明確意向,但尚未明確具體服務單位的留學生;定向培養人員指申報時已明確學成歸國后在廣州的服務單位的在冊學生及廣州市屬(含區屬)企事業單位的優秀在職人員。同等條件下本項目優先資助定向培養留學人員。  “意向培養留學人員和定向培養留學人員資助經費均由市財政全額承擔,從‘菁英計劃’留學項目經費中列支。”廣州留學人員服務中心有關負責人表示。  本項目資助選派留學人員留學期間的生活費,并提供往返一次的國際旅費。國際旅費標準為歐美地區人民幣0.8萬元,亞洲及澳大利亞地區人民幣0.6萬元。生活費的資助標準為人民幣1.3萬元月。  此外,本項目不接受已獲國家留學基金資助但未執行人員的申請,以及本項目已經資助過的人員申請。一經接受“菁英計劃”留學項目經費資助,申請人一律不得接受其他任何項目的資助,否則視為違約。  據悉,網上系統申報截止日期為2018年5月31日;報送紙質申報材料的截止日期為2018年6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哪些人可申報?  廣州地區具有博士學位授權點的高校、科研院所及其在冊全日制優秀學生;與廣州市簽署“菁英計劃”留學項目合作協議的國內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在冊全日制優秀學生。  國家“985工程”高校及港、澳、臺地區名列全球前200位高校的在冊廣州市生源全日制優秀學生;廣州市屬(含區屬)企事業單位及其優秀在職人員。  項目選派類別  一類是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留學期限為36~60個月;  另一類是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留學期限為6~24個月。  資助標準  資助留學期間的生活費,生活費的資助標準為人民幣1.3萬元月。  提供往返一次的國際旅費。國際旅費標準為歐美地區人民幣0.8萬元,亞洲及澳大利亞地區人民幣0.6萬元。  怎么申報?  請各相關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事業單位在項目截止申報日期前,對本單位學生、在職人員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加蓋公章)后,將申請材料送廣州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廣州市小北路266號北秀大廈六樓服務大廳),同時將電子版以及申報書和附件材料pdf格式文件發至xmfwb@gz.gov.cn,并以申報單位名稱作為文件名。(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廖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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