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http://www.cna.com.tw/news/aopl/201809210297-1.aspx
(中央社利雅德20日綜合外電報導)報導今天指出,沙烏地阿拉伯一名24歲女孩對父親不讓她擁有護照的決定提起告訴,法院做出有利女孩的判決,引發網路上對沙國男性監護制度的激辯。
保守的沙烏地阿拉伯規定,女性須獲得男性監護人同意,譬如父親、丈夫或其他男性親戚,才能旅行、結婚和做其他事情。
親政府的「烏加茲日報」(Okaz)等沙國媒體報導,住在西部吉達市(Jeddah)的一名女孩,因父親拒絕讓她申請護照,以出國念書,而設法要與父親斷絕監護關係。
沙國民事法庭本週要求,這名父親必須為他女兒申辦護照。
報導並說,這名女孩是大學生,過去10年和她的母親同住,和父親則已6年未見面。
沙烏地阿拉伯正在進行影響深遠的社會改革,包括做出歷史性決定,准許女性開車、前往體育場看足球賽和工作。對沙國女性而言,這些事因傳統上對性別角色的侷限而遙不可及。
沙國王儲穆罕默德.沙爾曼(Mohammed bin Salman)為後石油時代提出的2030年願景改革計畫,設法要在下個10年結束前,將女性在職場的比例提高至接近1/3,目前約是22%。(譯者:蔡佳伶/核稿:張佑之)107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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