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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21日電)唐獎第3屆「法治獎」得主約瑟夫.拉茲(Joseph Raz)現任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講座教授,在法律哲學領域擁有令人難望其項背的歷史地位。
唐獎教育基金會今天表示,為表彰拉茲對法治具開創性的貢獻,並肯認他深化吾人對於法律本質、法律推理、以及法律、道德與自由相互關係之理解,因此將本屆法治獎頒給拉茲。
第3屆唐獎法治獎得獎人公布記者會今天登場,由中央研究院法律所所長林子儀揭曉名單,中正大學哲學系教授謝世民擔任介紹人,唐獎基金會執行長陳振川、中研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王鵬翔也出席記者會。
基金會指出,拉茲教授出生於巴勒斯坦託管地 (今以色列與巴勒斯坦領土),專長領域為法律、道德與政治哲學,曾任教耶路撒冷希伯來大學與英國牛津大學,長達近42年之久。
拉茲現執教於美國哥倫比亞大學與英國倫敦國王學院,唐獎基金會表示,拉茲是當代法律哲學家翹楚、知識界一代巨擘,不論在道德哲學或政治理論領域,皆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
唐獎基金會表示,拉茲對於法律概念的精細分析,深化世人對於法律本質、法律推理,以及法律、道德與自由相互關係之理解;他橫跨並專精於法律、道德及政治哲學,一字一句皆致力於法律哲學的批判思辯源流中。
唐獎基金會形容,在法律哲學的浩瀚研究中,拉茲就像一位登山者,漫步在法律、政治與道德三座交錯且綿延的山巒間,嚴謹釐定各種思考的路徑,使人們能夠完整看見法律的真貌。
基金會指出,過去50餘年,拉茲任教不倦且著作不輟,曾獲得「在分析法學、道德與政治哲學界極具敏銳度、獨創性及學術動能充沛的學者」的評價。
拉茲撰寫的《法律的權威》(The Authority of Law)、《自由的道德》(The Morality of Freedom)、《實踐推理與規範》(Practical Reason and Norms)等十餘專著,皆為法理學上極具代表性的著作。
此外,拉茲的法學論證更持續透過教學、演講、編輯的形式,跨越時空與各種觀點迥異的法學、哲學、政治學者和實務工作者無間斷地論辯、修正及相互補充。
唐獎基金會新聞稿也指出,拉茲承繼了法實證主義(legal positivism)傳統,補充了分析法律哲學(analytical jurisprudence)的不足;其多年陳述有關法律規範性(the normativity of law)及法律權威性質(the nature of legal authority)的論理、健筆,亦勾勒出法律自主性及法學論理的評價本質。
拉茲在知名著作《自由的道德》中,完整闡釋法律的權威性本質與範圍,堅持法律的存在與內容完全是透過社會事實所認定,而不訴諸於任何道德價值判斷;法律制定乃是排除並取代道德考量的理由,以達到社會協調目的。如此視角,不僅使法律與道德之間曖昧艱澀處益發清晰,更確立拉茲於法律哲學傳統難望項背的歷史地位。
新聞稿提到,舉凡當代洶湧不絕的學術主題,從法治、法定權利、法律哲學方法論、過失與責任、實踐合理性、基本價值理論、至人權與主權以及民主的相關論述,這些環環相扣又相互辯證批判的研究,皆可在拉茲的著作中找到立論基礎與詮釋辯證。
因此,拉茲在法律、道德及政治哲學研究的跨世紀傳承與發揚之不可或缺性,自不待言。
林子儀則表示,拉茲在學術本位上非常值得欽佩、影響力深遠,雖然不是所有人都同意或接受拉茲的觀點,卻不能忽視。拉茲讓世人對於法治基礎等議題有了更深入的對話與討論,讓世人更了解法律本質,正是他的貢獻所在。(編輯:張銘坤)107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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